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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日报讯 (记者周智聪 通讯员温秋英)为进一步增强民营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近日,市卫生监督所惠城分所组织辖区46家社会办门诊部以上类别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培训。
活动中传达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3年惠州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百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通报了近期惠城区医疗机构监管有关工作、存在问题和立案处罚案件等情况,并对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培训。
会议强调,医疗机构应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一是务必规范开展依法执业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高依法执业能力;二是卫生技术人员配置必须符合设置标准,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助理医师单独执业;三是不得超出执业登记范围执业,医师必须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四是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不得擅自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参加培训的医疗机构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
接下来,市卫生监督所惠城分所将按照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百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同时,将利用全国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不定期开展非现场执法,做好医疗机构执业注册人员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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